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各高等學校,區直各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桂教規范〔2024〕19號)精神,有序開展我區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以下簡稱職教高考)工作,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招生類型
我區職教高考主要包括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對口考試)、單獨招收高中階段學歷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包含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單招考試)。
(一)對口考試的招生類型
類型一:對口考試報考本科層次免試考生(以下簡稱對口本科免試考生);
類型二:對口考試報考本科層次普通考生;
類型三:對口考試報考專科層次免試考生(以下簡稱對口專科免試考生);
類型四:對口考試報考專科層次技能類錄取方式普通考生;
類型五:對口考試報考專科層次綜合類錄取方式普通考生。
(二)單招考試的招生類型
類型六:單招考試免試考生;
類型七:單招考試退役軍人考生;
類型八:單招考試普通考生。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我區2026年職教高考與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同時報名,具體時間以廣西招生考試院官網公布的為準。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進入“2026年高考網上報名系統”,注冊賬號后選擇“廣西高等職業教育考試”入口參加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應在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核驗時間內,到網上報名選擇的報名站進行現場核驗。
(二)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各招生專業身體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執行;
3.符合當年的廣西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
4.對口考試報考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報考本科層次:初中起點的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中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
(2)報考專科層次:中職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3)應屆畢業生應在入學報到前取得畢業證書。
(4)戶口條件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的。
②外來人員,符合桂政辦發〔2012〕330號文件規定的;如外來人員屬于區內中職學校應往屆畢業生的,可不受戶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外來人員在高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我區戶口的,可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報考專科層次。
③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對口考試(含本科對口招生、高職對口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試結束后到本輪高考報名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的。
④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5.單招考試報考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廣西普通高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中階段學歷(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證)的往屆畢業生,以及社會人員。
(2)2014年以來(含2014年)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一般為英語,其他語種參照實施)3門廣西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并成績合格。
(3)戶口條件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報名時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②外來人員,符合桂政辦發〔2012〕330號文件規定的;外來人員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區戶口的(因大、中專院校招生,戶籍遷入我區的情況除外),可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③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單招考試(含退役軍人單招、高職單招)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試結束后到本輪高考報名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的。
④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三)資格初審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考生報名資格初審,重點對有關考生的戶籍情況、學籍情況、報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等進行全面核查,并按照有關要求,對考生資格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材料至少保留至2026年8月31日。退役軍人考生報名資格由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復核,技工院校考生報名資格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復核,其他普通考生報名資格由自治區教育廳復核。如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報名參加我區職教高考同時又在其他省份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情況,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報名要求
1.考生只能選擇一種類型報名,報名類型一經確定不得更改,普通考生類型和退役軍人考生類型須于2026年2月28日前確定,免試考生類型須于2026年3月31日前確定。具有免試資格考生和退役軍人考生可在多種符合條件的類型中選擇其中一個類型報名。考生須認真核對本人的畢業專業名稱和考試科目,如有差錯,須在報名期限內向報名站提交更改申請。自2026年起,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不再允許參加對口考試。
2.區外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只能選擇普通考生身份,不能免試。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不得在多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在區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讀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未在就讀地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證明應包含考生身份信息、學籍注冊信息、學校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選擇報名類型“對口本科免試考生”或“對口專科免試考生”的,須選填獎項類別并上傳清晰的獲獎證書照片;選擇報名類型“單招考試免試考生”的,須選填“獲得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或“取得與崗位相關高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或“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并上傳清晰的獎勵或等級、資格證書照片;選擇報名類型“單招考試退役軍人考生”的,上傳服役佐證材料包括能證明服役信息的入伍批準書、退役證、優待證等。
4.參加對口考試的考生,報名前務必核實中職就讀專業歸屬的職業教育專業大類或普通本科學科門類,如有疑問可聯系本人所在中職畢業學校進行核實。
5.殘疾考生如需申請合理便利,須于報名截止前在報名系統中勾選申請的合理便利,并上傳本人的第二代或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及有關佐證材料,原件交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核驗。
(五)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事項按桂財稅函〔2025〕18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生體檢
2026年職教高考體檢與普通高考體檢同時進行,具體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年度高考體檢工作文件,會同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協商安排。考生須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
(一)我區所有高等學校均可申請參加職教高考招生工作,具體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教育廳審批為準。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計劃管理工作要求,統籌考慮高校辦學定位、教育質量、辦學條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具體名額根據全區人才培養需求和招生院校申報情況統籌下達。
(三)根據需要安排免試計劃用于招收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免試計劃由招生院校自行申報,自治區教育廳統籌考慮招生院校申報情況、免試計劃報考人數等因素審定后于考生填報志愿前下達。
(四)招生院校應在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限額內自行確定各類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須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備案。經備案后的招生簡章由招生院校在本校官網公布,并將公布網址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職教高考版塊公布。未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批準,招生院校不得對招生專業增加面試或加試要求。
招生簡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全稱、辦學地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招生管理機構、報考條件、招生專業(2026年計劃申報的新增專業不得招收2026年職教高考學生)、招收考生類型、考試類型、考試科目、錄取規則、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收費標準、獎貸學金情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以及咨詢、聯系方式等。招生簡章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
1.對口考試考生
(1)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綜合課。
(2)公共基礎課:報考本科層次的考生,或報考專科層次并選擇綜合類錄取方式的考生,考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報考專科層次并選擇技能類錄取方式的考生,根據專業特點考語文、數學(或英語)2門科目。每門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專業基礎綜合課:報考本科層次的考生,或報考專科層次并選擇技能類錄取方式的考生,根據專業大類特點采用2門或3門專業基礎課合卷,滿分3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報考專科層次并選擇綜合類錄取方式的考生不考專業基礎綜合課。
(4)報考專科層次并選擇技能類錄取方式的考生,其所屬的職業教育專業大類為交通運輸大類、旅游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公安與司法大類的,還應根據專業特點選考數學或英語。
2.單招考試考生
(1)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2)公共基礎課:使用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分數,每門滿分100分。其中,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參加高二學年上學期(2024年下半年)首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該次考試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為首考合格線。2026年應屆畢業生首考合格的,以原始分數計入錄取總成績;不合格的或未參加首考的,須參加相應科目的補考并取得合格成績,以相應科目首考合格線為分數計入錄取總成績。往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取得合格成績的,均以首考合格線為分數計入錄取總成績。區外轉入的2026年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如已參加了我區2024年下半年的學業水平考試并合格,則以原始分數計入錄取總成績;如其已參加區外學業水平考試或其他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則以我區首考合格線為分數計入錄取總成績。
(3)職業適應性測試:結合普通高中學業實際,不區分專業類別,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設的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等課程進行合卷測試。滿分300分,測試時間150分鐘。
(4)退役軍人考生免公共基礎課考試(即廣西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只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二)考試時間
考試安排在2026年3月21日至22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各地市編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于3月17日至3月21日內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考生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考試。
序號
時間
科目
分值
1
3月21日
上午
9:00—11:00
語文
100分
2
下午
13:00—15:00
數學
100分
3
下午
16:00—18:00
英語
100分
4
3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基礎綜合課
300分
5
下午
14:30—17:00
職業適應性測試
300分
(三)考試大綱與說明
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廣西高等職業教育考試大綱與說明(2026年版)》為準。
(四)考點設置
全區各市、縣均設置考區,考點設置在本市、縣有標準化考場的中學、屬地高校或承擔普通高考考點工作的中職學校。考點、考場由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安排,按照考生規模科學、合理統籌,屬地高校應予以支持。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有關高校負責組織考試。在校考生安排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參加考試,社會考生安排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五)合理便利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參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六、免試與加分政策
(一)免試條件
1.對口考試考生
(1)符合報考條件,在學校學習期間獲得如下獎項之一的考生,在畢業當年報考本科或專科層次時根據需要安排免試計劃錄取,且可免專業基礎綜合課考試,但為便于排序投檔須參加公共基礎課考試(報考專科層次時須對應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所學專業的專業大類),不參加公共基礎課考試的作缺考處理,視為放棄免試資格。
①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獎的;
②參加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獲爭奪賽金獎(含原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金獎、原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的;
③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獲金、銀、銅牌的;
④參加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含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金獎的。
(2)符合報考條件,在學校學習期間獲得如下獎項之一的考生,在畢業當年報考專科層次時根據需要安排免試計劃錄取,且可免專業基礎綜合課考試,但為便于排序投檔須參加公共基礎課考試(對應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所學專業的專業大類),不參加公共基礎課考試的作缺考處理,視為放棄免試資格。
①參加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獲爭奪賽銅獎(含原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銅獎、原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或參加廣西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金獎(廣西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的;
②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獲優勝獎及以上的,或參加廣西職業技能大賽獲金、銀、銅牌的;
③參加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含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銅獎及以上的,或參加廣西賽區選拔賽獲金獎且在項目團隊中排名前5的。
2.單招考試考生
(1)退役軍人。獲得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或取得與崗位相關高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拔尖退役軍人,在報考專科層次時根據需要安排免試計劃錄取,且可免公共基礎課考試,但為便于排序投檔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不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作缺考處理,視為放棄免試資格。
(2)其他社會人員。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報考專科層次時根據需要安排免試計劃錄取,且可免公共基礎課考試,但為便于排序投檔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不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作缺考處理,視為放棄免試資格。
3.因國家相關政策變化變更免試條件的,按照變化變更后的國家政策執行。
(二)加分政策
職教高考參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以《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桂教規范〔2020〕3號)為基本依據,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規定申報、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一定分值。因國家相關政策變化變更加分政策的,由自治區教育廳研究確定后公布。
(三)材料提交
符合條件并申請免試、加分資格的考生,應在報名截止前提交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選擇免試類型的考生如相關材料不齊全,可在報名后至2026年3月31日前在報名系統中補充證明材料。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逾期不再受理。
(四)資格審核
免試、加分資格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民宗委、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臺辦等部門按職能歸口復核。退役軍人考生免試、加分資格由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復核。
審核通過的免試、加分考生名單及其條件情況,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保留到2026年8月31日。
在報名、考試和錄取過程中,如發現考生的報名資格、獲獎情況、立功情況、獲得榮譽、加分情況等不符合條件的,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由自治區教育廳根據職能歸口部門的復核結果依法依規取消考生相應資格。
七、公布成績、分數線
2026年4月上旬,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成績。公布成績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考試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總成績,分本科、專科層次,分別劃定對口考試、單招考試各類錄取計劃(免試計劃除外)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八、填報志愿
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須認真查閱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和相關要求,統一填報志愿,具體填報時間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均須填報志愿,沒有填報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一)志愿設置
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每個層次共設置40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1個專業志愿。同一院校同一專業大類內不同專業,作為不同專業志愿分別填報,實施“院校+專業”模式。
(二)填報方式
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系統導航—志愿填報—2026年廣西職教高考信息管理系統(名稱暫定)”填報志愿。
報考本科層次的對口考試考生可同時填報本科層次志愿和專科層次志愿,其中本科層次志愿優先錄取;報考專科層次的對口考試考生僅能填報專科層次志愿。
(三)填報要求
對口考試本科層次的專業志愿填報必須符合考生所對應的專業大類和指定學科門類。對口考試專科層次的技能類錄取方式專業志愿填報必須符合考生所對應的專業大類,綜合類錄取方式專業志愿可以跨專業大類填報,但所有專業志愿須在同一專業大類。
單招考試考生僅能填報專科層次志愿。單招考試的專業志愿可以跨專業大類填報。
九、錄取
(一)投檔規則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根據考生報名身份、選考科目、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專業志愿等,依照排序規則,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
對口考試分本科、專科兩個層次,本科層次按“對口本科免試計劃”和“對口本科普通計劃”依次向招生院校投檔,專科層次按“對口專科免試計劃”和“對口專科技能類錄取普通計劃”“對口專科綜合類錄取普通計劃”依次向招生院校投檔。
單招考試為專科層次,按“單招免試計劃”“單招退役軍人計劃”“單招普通計劃”依次向招生院校投檔。
各招生院校對于未完成使用的免試計劃,可以在錄取時調至普通計劃使用。
(二)排序規則
1.獲得對口考試免試資格考生
(1)同一專業大類考生按以下順序排序:①世界級獲獎,②國家級一等獎(或金牌、金獎),③國家級銀牌,④國家級銅牌,⑤國家級二等獎(或銀獎),⑥國家級三等獎(或銅獎、優勝獎),⑦自治區級一等獎(或金牌、金獎),⑧自治區級銀牌,⑨自治區級銅牌。
(2)當考生所獲獎項層級相同時,按等級排序。
(3)當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時,按以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①公共基礎課總成績,②語文科成績,③數學科成績,④英語科成績。
其中,報考專科層次免試考生根據專業大類的不同,只有語文、數學(或英語)2門科目成績。
2.其他對口考試考生
同一專業大類考生按以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①總成績,②公共基礎課總成績,③專業基礎綜合課總成績,④語文科成績,⑤數學科成績,⑥英語科成績,⑦專業基礎課1成績,⑧專業基礎課2成績,⑨專業基礎課3成績。
其中,報考專科層次,技能類錄取方式考生根據專業大類的不同,只有語文、數學(或英語)2門科目成績,綜合類錄取方式考生無專業基礎綜合課成績。
3.獲得單招考試免試資格考生
(1)按以下順序排序:①國家級表彰獎勵,②省部級表彰獎勵,③市級表彰獎勵,④縣級表彰獎勵,⑤高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
(2)當考生所獲獎勵級別相同時,按等級排序。
(3)當考生上述排序相同時,按以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①職業適應性測試總成績,②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課程成績,③藝術(或音樂、美術)課程成績,④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課程成績。
4.單招考試退役軍人考生
按以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①職業適應性測試總成績,②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課程成績,③藝術(或音樂、美術)課程成績,④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課程成績。
5.其他單招考試考生
按以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①總成績,②廣西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之和,③職業適應性測試總成績,④語文科成績,⑤數學科成績,⑥外語科成績,⑦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課程成績,⑧藝術(或音樂、美術)課程成績,⑨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課程成績。
(三)錄取原則
職教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各招生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已被職教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在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招生考試錄取。
(四)征集志愿
錄取結束后,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根據各院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和生源情況,視情況組織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模式、填報方式、填報要求、投檔錄取規則、錄取結果查詢方式不變。
各院校可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和生源情況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出招生計劃調整申請,經批準后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并進行征集志愿。對不提出計劃調整申請的院校,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直接公布錄取結束后錄取系統中該校缺額計劃進行征集志愿。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職教高考是我區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術技能人才選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區考生進入高等院校的主渠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各招生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考試招生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二)壓實審核責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中職學生學籍審查,重點檢查有無中職非應屆在校學生參加職教報名情況,并全面、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信息。對于跨區域審核考生信息協商有困難的,可要求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報名。嚴格履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手續,確保信息準確無誤,避免因考生信息錯誤導致考生考試、錄取和學籍電子注冊等受影響。考生信息確認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進行更改,由于更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加大宣傳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具體的招生宣傳方案,創新宣傳渠道,實事求是宣傳本校辦學特色、就業優勢,全方位做好宣傳工作。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統籌安排好進校宣傳的時間和方式,開設必要的招生宣傳專欄,要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校內廣播和網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傳力度,使我區職教高考招生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嚴明紀律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不得實施虛假宣傳、違規承諾、有償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賣生源、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規行為。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和因工作不到位引發負面輿情的院校,由自治區教育廳按有關規定給予暫停其職教高考招生資格、縮減其招生計劃等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及有關工作人員,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認定、查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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