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寧波東方理工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http://www.scgc168.com 2025年6月22日 來源:寧波東方理工大學 |
|
一、院校全稱
寧波東方理工大學
二、校址
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蛟川街道海江大道2911號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寧波東方理工大學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2025年只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2025年實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類招生,大類招生中所含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方向)、電子科學與技術(集成電路方向)、智能制造工程、數理基礎科學。第一學年不分專業,進行通識教育、強化數理基礎、提升人工智能素養;在第一學年末開始選擇專業。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所有專業采用中英文雙語教學。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大學第一學年末分流專業時,不能在顯示器上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或字母者不能分流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十一、錄取規則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投檔錄取政策規定(含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96000元/生・學年(學校為2025級本科生提供四年等額獎學金)
住宿費標準:2000元/生・學年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等),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無息借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4-86600018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eitech.edu.cn
電話:0574-86603340
傳真:0574-86603345
十六、其他須知
(一)學校施行中英文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二)在校期間原則上每位學生前往海外一流高校進行一學期的交流學習。學校安排專項經費支持學生境外交流。具體標準詳見學校本科招生網上相關評定細則。
(三)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并附有相關證明向學校招生部門請假。未請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有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四)本章程由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政策和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政策和規定為準。
|
關于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更多的相關文章請點擊查看  |
|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禹教育網(www.scgc168.com)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
|
|
|